「沈阳」关于公布第二批辽宁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单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7-09-01 来源:沈阳市建筑设计院 作者:易云 阅读量:8
陕建发〔2018〕4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消防支队、人民防空办公室,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消防支队、人民防空办公室,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消防支队、人民防空办公室,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号)和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8〕212号)文件,我们对申报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进行了认定,现将第二批辽宁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住建、消防、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的监管,并按照陕建发〔2018〕242号文件相关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前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

外省入陕的勘察设计企业参与项目的人员必须在外省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予以登记。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审查未在信息登记系统内登记的人员所从事的勘察设计项目。 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沈阳」关于公布第二批辽宁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单的通知相关内容。需要做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给排水设计、结构设计、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热力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厂房设计、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加固改造设计、道路设计、岩土勘察、水利工程设计、送电工程设计、公路设计、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咨询、测绘、光伏设计等内容,可以在线联系我们132-2423-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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